《北京青年報》一月二十八日以「北京新階段」為題,刊登了首都文化政策的系列訪問。當中,文化創意產業促進中心主任梅松明確表示:「文化創意產業將超過金融業,成為北京第一大產業。」而文資辦主任周茂非則透露實踐方法——除了一百億人民幣的專項投資外,就是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周主任所提出的「轉企改制」,與台灣文化部長龍應台稍早前提出的文化「產值化」有異曲同功的效果。為甚麼兩岸本年的文化政策有此交集?澳門的文化創意產業又是否應該跟隨呢?
無論是北京的「轉企改制」還是台灣的文化「產值化」,其目標都是釋放文化設施的商業潛力。北京的政策着眼於建設新的文化組織,將河北梆子、曲劇、中國評劇院等表演單位轉變為企業,並組建北京文化投資發展集團。台灣除了規定所有官方文化設施都必須每年報告產值外,更關注文化內涵的推展,鼓勵將風行的文學作品改編成國際發行的多語言的跨媒介產品,如電視劇、電影、漫畫等,成為產值巨大的文化品牌。兩岸一邊提倡改造文化組織,另一邊革新內容,無非都是要打破藝術和文物古蹟的傳統政府資助模式,透過私人經營的利潤滾存特點,讓藝術創意的附加值倍增,將文化生態納入為國家的經濟力量中。
在重視商業的現代社會,不依賴補貼、自付盈虧是創意產業和文化設施的大趨勢。過去,博物館、歷史遺址、表演團體和出版社等,都受到政府不同程度的財政支援。從社會福利和培養人材的角度來說,這些政策合符國家的長遠利益,值得讚賞。可是,從財務的角度來說,年復一年投入真金白銀,實質成果卻難以預測和衡量。制度化和公式化地審批資助也會打擊創意和藝術所必需的自由和靈活性。相反,「企業化」文化設施不單可用產量、盈虧和本地生產總值等數目字來管理回報,更可透過市場競爭去蕪存菁,加速創新。
有人或會擔心文化會因牟利而變質,但這種情況遠比藝術家們需以作品投贈公卿、或攀附驥尾才能脫穎而出的光景要強得多。老一輩藝人往往在艱苦中奮鬥成名,但並不表示吃過苦才能成為藝術家。「國家不幸詩家幸」只說明藝術在惡劣的環境中更能發光發熱——創意任何時期都應生機蓬勃,這才顯得有其生命力。企業投資文創,以豐厚利潤奬勵載譽佳作,以經濟誘因吸引高手入彀,將玩票隨興煉就嚴謹產品,讓和寡高曲分貽雅俗,令業餘組織升級到專業經營,在在佳有利文化邁進。換一角度看,批量生產並不會導致創意劣質化,因為負責製造商品的都是工人,真正的藝術家在作品量產前,便已投身下一創作。即使極力批判資本主義的馬克斯也說:「貨幣把我的願望從觀念轉化為生活,從想像的存在轉化成現實的存在,作為這樣的媒介,貨幣是真正的創造力。」 馬克斯反對「沒有貨幣的人」,因為這類人的創意和想像最終會淪為「不現實」和「無效」的空想,不現實得如「想得到藝術卻沒有藝術修養的人」。他的觀點同時得到了現代專家學人的認同,結果在大陸和台灣都大行其道。
「轉企改制」和「產值化」的風潮在鄰近地區普及後,早晚會吹至澳門。特區的文創施政方針聚焦於草擬相關法例,成立推動部門,倡導文創基金和收集人才資料等工作。這些措施都為企業創造有利條件,與上述兩地方向相似。然而,一眾業者卻寄望社會支援,要求平價承租舖面,呼籲更多政策傾斜,遊說批准資助優惠,其實皆與政策精神背馳。另一方面,相關公營機構和部分長期受資助的文化社團,但求穩中求「穩」,無變革、開拓市場的「興趣」,冷對兩岸融和有利的政策。孔子有云:「斯不亦惠而不費乎。擇可勞而勞之,又誰怨?」為政者要做到惠民而不浪費,關鍵在設定政策和勾勒前景,讓群衆靈活發揮,這樣才不致被非議為分配不公。準此,政府也應申明指標,在善用公帑的基礎上推動私人參與文創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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