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澳門古建築的防火說起

廟宇屋脊上的鼇魚爭珠陶塑
月前澳門兩所廟宇相繼失火,雖未造成重大損失,但已令文保工作者憂心不已,深恐文化遺產有所閃失,無顏見濠江父老!須知此等悲情,古今無異。古代能工巧匠,竭思窮慮,防範祝融。若我們能擷取箇中精蘊,配合現代消防科技,火災當可無患。

古人篤信勘輿術數,自然企盼能以風水避開火劫。為此,中式古老建築都會遵從一些防火古訓,例如清朝吳鼒《陽宅撮要》有訣曰:“(建築物)第四進屬火,直低,若高,則克金泄木,財神反耗,火燭時防。”結果第四進在澳門的中式建築中非常罕見。蓮峰廟的主軸第二和三進之間以天井相隔,不設建築,避免呈現四進布局。兩邊側殿一邊將第四進從前面建築群中獨立出來,另一邊不作燒香祭祀用途,以降低風險。觀音堂在側殿天井加建安放祖先牌位的第四進後,也特地加裝現代化的消防裝備,以防患未然。畢竟以建築物的直線連接數目來規範布局有欠靈活,也不是科學處事的態度。但反過來說,澳門現時的消防條例也是以法定的數值來劃分防火層和兩幢樓宇的間距,不全然是科學或統計的結果。

廣東磚木建築習慣在廊牆近墀頭的位置加上黑底白線的水草浮雕,藉以增加建築物的“水”元素。試看鄭家大屋、媽閣廟、盧家大屋等世遺景點也有這種裝飾。浮雕雖然與真實消防功能不沾邊,但高於屋脊的磚土廊牆卻能有效地分隔兩幢毗連的木構建築,避免火勢蔓延,產生現代隔火牆的作用。除了多殿共用屋頂的包公廟外,其他本地廟宇的廊牆都有類似功效。除此之外,廟宇建築正脊上必備的鼇魚(又叫魚龍吻)陶製塑像,不單有魚虬降雨厭火的象徵意義,同時也具“避雷針”的作用。據學者李采芹和王銘珍考證,鼇魚的鐵線龍鬚容易吸引雷撃,避免木結構受電起火。後來匠人更將龍鬚接地,成為原始的避雷針,其原理至十七世紀才由法國人帶往歐洲。

俗語說“遠水不能救近火”。現代的高層建築物都配備水缸,為消防花灑和自動滅火裝置供水。古代匠人當然不及今人先進,但還是在木建築內外加設水源,遇有緊急情況即可就地取水。大如盧九公園春草堂前的大型水景、小至觀音堂內的小蓮花池、天井水缸等,都提供應急用水,既能撲熄星星之火,讓燎原猛火失勢,火滅煙消。這些傳統的消防智慧今天仍為建築師樂用——庭台樓閣往往有流水相伴——原來聚水不但為財,也為尅火。曲欄水榭這種古建築,原來暗藏玄機;一九八四年中國文化部的《古建築消防管理規則》第十九條:“原有的天然水源,應妥善維護,保障消防用水。”古人倒果為因,把美學和防火意識糅合起來,成就了極富詩情畫意的經典。

我國不少流傳至今的千年古剎、百年院落為木構建築,證明即使材料有先天不足,只要管理得當、設計妥善,還是可以婉拒祝融。最近香港屋宇署修訂的《文物歷史建築的活化再用和改動及加建工程實用手冊》中,指出木材雖然易燃,但木燒焦後卻是一種很好的隔火材料。為此,香港政府調整了歷史建築的消防標準,亦提出一些等效於消防條例所要求安全性的消防管理措施,使部分中式木構建築能在不改動原有結構的前題下,通過現代消防標準的考驗。下次參觀中式建築時,不妨多欣賞這些傳統“風水科學”的智慧。古為今用,往往最能迸發出傳承的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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