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山石敢當(連丁里) |
不過,傭人登堂入室、穿梭於豪門深巷、照料公子千金,自必然是穩重講信之輩。這從葡萄牙人發表於一八五一年三月十五日《澳門憲報》的“忌憚”即可見一斑:“華人侵入我們的房屋,可以說每個家庭的生活、財富、私隱和家羞——全部都任憑他們擺佈和掌握。華籍家傭進入葡萄牙家庭中時,總在傳播中國的風俗和陋習,無疑使優美的葡語腐敗。澳門的孩子們由華人餵哺和照顧,從牙牙學語的第一句話開始即沾有缺憾,如同亞馬喇前總督幽默而形象的描述之為‘沒有暴烈的華人’。”危言只昭示殖民主義者抗拒文化融和時無所不用其極,相反,摒棄種族偏見的善人們卻在同年道出了傭人和主子互動的積極意義:“……例如傭工(文章中指家傭、理髮師和鞋匠,與後述《澳門傭工章程》所定義的侍仔、廚子、女傭、打雜、車伕、轎夫等以勞力為主的傭工性質不同),本地人往往出於固執或偏見而反對兒女從業,剝奪了兒女們所需的幫助。通過修女們遊說和命令等方式但卻能讓孩子透過就業學習一技之長。”這種如關門弟子般的理念更直白地載入了一九零零年《本地人工作章程》第十八條,當中規定僱主對未成年的家傭負有“道德監護責任,並必須採取可能的手段來改善家傭的教育,適度地糾正他們”;工作機會因而變成善意的教化。兩年後《澳門傭工章程》雖不以年齡區分傭工,並一併納入受傭冊制度,讓歷任僱主詳細繕寫他們的勤惰好歹和罰款記錄。受傭冊既特別規定政務廳須審批和見證傭工的好處列入簿冊,使之充當傭工的終身履歷,更重要的規定傭工繳交的罰款“不作別用,專預備該名傭人或遇疾病,或遇喪事,以為施濟之用。”賞罰最終受益人竟非僱主,而是傭工,又再體現當時葡萄牙人寓教於工的善意初衷。
另一方面,當年澳門對本地和外地工人公平待遇,例如一八八一年澳門理事官曾禁止本地木匠恐嚇外埠來之木匠和攔阻新匠作工,聲言“凡澳內作工一事,原係任人自主,聽從其便,無論何項工人,該店東要僱用則可任用,至於工價規矩,亦聽其彼此互商,”顯然是人道立場對保護主義嗤之以鼻。事實上,澳門直至一九八二年才透過法令劃分“非法勞工”,當年政府卻以此契機向無證人士發放“臨時居留證”,最終合法化了約二萬三千四百名澳門居民,亦引申出“龍的行動”和“三.二九事件”兩次非法移民“特赦”事件。
今日,不少居澳華人的先輩都因工作來到澳門,落地生根令澳門“丁財”兩旺,貢獻良多。多年在連丁圍裏刻盡己任、堅守崗位的石敢當縱被視為“傭工”也毋須妄自菲薄,何以外傭聚群竟變成廉價飄泊的貶義詞?洪流有起伏,民意有波瀾,只歎時移勢易,但願政策和民意只是歷史潮流中偶見的乖異。中華傳統富含四海一家的精神,素來平和處世,豈容我們這個慣以包融胸襟擁抱世界的小半島,被悍暴、偏狹、霸凌、偽善的歪風所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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